廣州社保怎么樣轉到深圳繼續交
更新于:2023-09-01 20:18:39
廣州社保轉到深圳流程如下
轉保需提供的資料:
⒈提供填寫完整的《深圳企業員工退(轉)社會保險金申請表.doc》或原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申請表》或單位證明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出示個人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證,還須復印身份證背面一份。
⒊提交《職工社會保險證》或《深圳市勞動保障卡》。
⒋員工個人繳費清單1份(打印從員工參保第一個月到最后一個月的繳費紀錄,可在所在區社保管理處打印或在個人服務中心商務中心打印)。
⒌轉入地社保機構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帳號戶名、開戶銀行全稱及開戶帳號)。
⒍受委托代辦轉保事宜者還須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委托書上須有委托人的簽名及指模,并加蓋委托人單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有醫療或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注:開戶不滿一個月的銀行存折和銀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寫轉帳申請書一式兩份。
辦理程序:
⒈員工憑身份證和《申請表》取號排隊。
⒉填寫銀行借記卡申請表,復印相關資料,轉保員工打印清單,靜候叫號。
⒊聽到叫號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轉)保單據。
⒋員工本人核對無誤后在三聯單上簽名并按指模,轉保員工應注明聯系電話。
⒍屬轉保的員工應轉出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余額由社保機構負責轉入員工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轉保人須到財務窗口領取轉移單據。如轉保員工個人帳戶還有醫保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余額,在員工本人前來辦理轉保業務的情況下,員工還須到銀行窗口領取銀行借記卡(卡內存入醫保、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余額)在由代辦人前來辦理轉保業務的情況下,代辦人提供委托人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并填寫轉帳申請書一式兩聯后,在財務窗口另外領取一份結算單據,由社保機構負責將醫保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余額匯入上述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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