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方式有幾種形式
更新于:2023-08-30 12:16:21
《干部考核條例》規(guī)定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4種方式。它們是如何定位的
對此中組部負責人介紹,平時考核側重于對領導班子日常運行情況和領導干部一貫表現進行經常性考核。為了做到可操作、能堅持,條例明確平時考核主要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管理進行,考核的方法、考核結果的確定可以靈活多樣,重在及時肯定鼓勵、提醒糾偏。
年度考核側重于以年度為周期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性考核。根據年度考核推行時間長、覆蓋范圍廣、基礎比較扎實的實際情況,條例對年度考核的方法步驟等作了統(tǒng)一規(guī)范,進一步發(fā)揮年度考核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
專項考核側重于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完成重要專項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fā)事件中的工作態(tài)度、擔當精神、作用發(fā)揮、實際成效等情況進行專門考核。專項考核是近年來干部考核工作的一項重要創(chuàng)新,具有機動靈活、針對性強的特點,為組織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供了一個新的抓手。為鼓勵大膽創(chuàng)新,條例對專項考核一般應當經過的程序步驟作了規(guī)定。
任期考核側重于對實行任期制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一屆任期內總體表現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慮到換屆考察和年度考核已經有比較成熟的做法,為防止多頭、重復考核,條例規(guī)定任期考核一般結合換屆考察或者任期屆滿當年年度考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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