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復課證明開具流程
更新于:2023-08-10 11:22:23
1.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復學申請
2.學校確認同意后在所在省份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出復學申請
3.縣教育局審核。所需材料:縣級及以上醫院復學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想復學可以先去醫院開具病情鑒定,醫院開具完全病愈證明,然后帶著相關證明材料去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就可以繼續上學了,其實只要去醫院做一次病情檢查鑒定,然后告訴醫院的主治醫師,你的檢查是為了辦理復學手續去做的,醫生檢查鑒定結果以后會開具小結給你的,蓋了醫院公章,就可以去學校辦理復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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