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遣返記錄是不是就不能出國了
更新于:2022-05-11 11:52:51
機場里的談話室,通常都是海關移民官員問話的地方。對于有疑問的入境人士,往往被請進這樣的小隔間,由負責移民事務的官員作進一步了解評估。對于有遣返記錄是否能出國,以下給出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GJ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第七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GJ或者地區被遣返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收繳其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證件簽發機關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
所以,非法打工被遣返后,最長三年內是不能申請護照的。即使三年過后,可以申請護照,中國政府這邊沒有問題,可以出去了,但是還要看人家歡不歡迎你去做客。因為存在不良記錄,要想再次前往歐美GJ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到東南亞GJ,也需要看所在國具體簽證政策。總之,在全球化背景下,如果一旦背上了這種信用污點,“世界這么大,我想去看看”就不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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