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和擬人的區別
更新于:2022-02-13 10:49:05
比喻是一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點的乙事物來描寫或說明甲事物,是修辭學的辭格之一。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為比喻下的定義:比喻是認知的一種基本方式,通過把一種事物看成另一種事物而認識了它。
也就是說找到甲事物和乙事物的共同點,發現甲事物暗含在乙事物身上不為人所熟知的特征,而對甲事物有一個不同于往常的重新的認識。依據描寫或說明的方式比喻可分為明喻、暗喻、借喻、博喻、倒喻、反喻、縮喻、擴喻、較喻、回喻、互喻、曲喻十二種。
擬人修辭方法,就是把事物人格化,將本來不具備人動作和感情的事物變成和人一樣具有動作和感情的樣子。
比喻和擬人的區別是,比喻是將一物比作另一物,擬人是將一物比作人。比喻就是打比方,利用事物間相似的地方,借一個事物說明另一個事物的方法。擬人是把人的特征給予事物,讓事物如人一樣說話、活動、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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