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更新于:2022-11-02 09:10:49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后,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2.5發布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布信息。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筑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并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并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核實后,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布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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