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聘用校長合同范本
更新于:2020-09-08 12:13:36
第七條違反聘任合同的責任
(一)聘任合同當事人違反聘任合同時,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的,除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其履行法定義務外,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受聘校長玩忽職守的,除可以根據本辦法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外,還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懲戒。
(四)實施校長聘任工作機構的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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