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訓原文

更新于:2022-11-01 08:34:22

  孔公算予五十三歲有厄,余未嘗祈壽,是歲竟無恙,今六十九矣。書曰:「天難諶,命靡常。」又云:「惟命不于常」,皆非誑語。吾于是而知,凡稱禍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賢之言。若謂禍福惟天所命,則世俗之論矣。

  汝之命,未知若何?即命當榮顯,常作落寞想;即時當順利,常作拂逆想;即眼前足食,常作貧窶想;即人相愛敬,常作恐懼想;即家世望重,常作卑下想;即學問頗優,常作淺陋想。

  遠思揚祖宗之德,近思蓋父母之愆;上思報國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濟人之急,內思閑己之邪。

  務要日日知非,日日改過;一日不知非,即一日安于自是; 一日無過可改,即一日無步可進;天下聰明俊秀不少,所以德不加修,業不加廣者,只為因循二字,耽閣一生。

  云谷禪師所授立命之說,乃至精至邃,至真至正之理,其熟玩而勉行之,毋自曠也。

  《第二篇 改過之法》

  春 秋諸大夫,見人言動,億而談其禍福,靡不驗者,《左》《國》諸記可觀也。大都吉兇之兆,萌乎心而動乎四體,其過于厚者常獲福,過于薄者常近禍,俗眼多翳, 謂有未定而不可測者。至誠合天,福之將至,觀其善而必先知之矣。禍之將至,觀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今欲獲福而遠禍,未論行善,先須改過。

  但改過者,第一,要發恥心。思古之圣賢,與我同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師?我何以一身瓦裂?耽染塵情,私行不義,謂人不知,傲然無愧,將日淪于禽獸而不自知矣;世之可羞可恥者,莫大乎此。孟子曰:恥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則圣賢,失之則禽獸耳。此改過之要機也。

  第二,要發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難欺,吾雖過在隱微,而天地鬼神,實鑒臨之,重則降之百殃,輕則損其現福,吾何可以不懼?不惟此也。閑居之地,指視昭然;吾雖掩之甚密,文之甚巧,而肺肝早露,終難自欺;被人覷破,不值一文矣,烏得不懔懔?不惟是也。一息尚存,彌天之惡,猶可悔改;古人有一生作惡,臨死悔悟,發一善念,遂得善終者。謂一念猛厲,足以滌百年之惡也。譬如千年幽谷,一燈才照,則千年之暗俱除;故過不論久近,惟以改為貴。但塵世無常,肉身易殞,一息不屬,欲改無由矣。明則千百年擔負惡名,雖孝子慈孫,不能洗滌;幽則千百劫沉淪獄報,雖圣賢佛菩薩,不能援引。烏得不畏?

  第三,須發勇心。人不改過,多是因循退縮;吾須奮然振作,不用遲疑,不煩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與抉剔;大者如毒蛇嚙指,速與斬除,無絲毫凝滯,此風雷之所以為益也。

  具是三心,則有過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過,有從事上改者,有從理上改者,有從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驗亦異。

  如前日殺生,今戒不殺;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強制于外,其難百倍,且病根終在,東滅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且彼之殺也,既受屠 割,復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又思血氣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 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無窮也?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干,于我何與?本無可怒者。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杰,亦無尤人之學問;行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則謗毀之來,皆磨煉玉成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

  又聞謗而不怒,雖讒焰薰天,如舉火焚空,終將自息;聞謗而怒,雖巧心力辯,如春蠶作繭,自取纏綿;怒不惟無益,且有害也。其馀種種過惡,皆當據理思之。

  此理既明,過將自止。

  何謂從心而改?過有千端,惟心所造;吾心不動,過安從生?學者于好色,好名,好貨,好怒,種種諸過,不必逐類尋求;但當一心為善,正念現前,邪念自然污染不上。如太陽當空,魍魎潛消,此精一之真傳也。過由心造,亦由心改,如斬毒樹,直斷其根,奚必枝枝而伐,葉葉而摘哉?

  大抵最上治心,當下清凈;才動即覺,覺之即無;茍未能然,須明理以遣之;又未能然,須隨事以禁之;以上事而兼行下功,未為失策。執下而昧上,則拙矣。

  顧發愿改過,明須良朋提醒,幽須鬼神證明;一心懺悔,晝夜不懈,經一七,二七,以至一月,二月,三月,必有效驗。

  或覺心神恬曠;或覺智慧頓開;或處冗沓而觸念皆通;或遇怨仇而回嗔作喜;或夢吐黑物;或夢往圣先賢,提攜接引;或夢飛步太虛;或夢幢幡寶蓋,種種勝事,皆過消罪滅之象也。然不得執此自高,畫而不進。

  昔蘧伯玉當二十歲時,已覺前日之非而盡改之矣。至二十一歲,乃知前之所改,未盡也;及二十二歲,回視二十一歲,猶在夢中,歲復一歲,遞遞改之,行年五十,而猶知四十九年之非,古人改過之學如此。

  吾輩身為凡流,過惡猬集,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見其有過者,心粗而眼翳也。 然人之過惡深重者,亦有效驗:或心神昏塞,轉頭即忘;或無事而常煩惱;或見君子而赧然相沮;或聞正論而不樂;或施惠而人反怨;或夜夢顛倒,甚則妄言失志;皆作孽之相也,茍一類此,即須奮發,舍舊圖新,幸勿自誤。

  《第三篇 積善之方》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馀慶。」昔顏氏將以女妻叔梁紇,而歷敘其祖宗積德之長,逆知其子孫必有興者。孔子稱舜之大孝,曰:「宗廟饗之,子孫保之」,皆至論也。試以往事徵之。

  楊少師榮,建寧人。世以濟渡為生,久雨溪漲,橫流沖毀民居,溺死者順流而下,他舟皆撈取貨物,獨少師曾祖及祖,惟救人,而貨物一無所取,鄉人嗤其愚。逮少師父生,家漸裕,有神人化為道者,語之曰:「汝祖父有陰功,子孫當貴顯,宜葬某地。」遂依其所指而窆之,即今白兔墳也。后生少師,弱冠登第,位至三公,加曾祖,祖,父,如其官。子孫貴盛,至今尚多賢者。

  鄞人楊自懲,初為縣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時縣宰嚴肅,偶撻一囚,血流滿前,而怒猶未息,楊跪而寬解之。宰曰:「怎奈此人越法悖理,不由人不怒。」

  自懲叩首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喜且不可,而況怒乎?」宰為之霽顏。

  家甚貧,饋遺一無所取,遇囚人乏糧,常多方以濟之。一日,有新囚數人待哺,家又缺米;給囚則家人無食;自顧則囚人堪憫;與其婦商之。

  婦曰:「囚從何來?」

  曰:「自杭而來。沿路忍饑,菜色可掬。」

  因撤己之米,煮粥以食囚。后生二子,長曰守陳,次曰守址,為南北吏部侍郎;長孫為刑部侍郎;次孫為四川廉憲,又俱為名臣;今楚亭,德政,亦其裔也。

  昔正統間,鄧茂七倡亂于福建,士民從賊者甚眾;朝廷起鄞縣張都憲楷南征,以計擒賊,后委布政司謝都事,搜殺東路賊黨;謝求賊中黨附冊籍,凡不附賊者,密授以白布小旗,約兵至日,插旗門首,戒軍兵無妄殺,全活萬人;后謝之子遷,中狀元,為宰輔;孫丕,復中探花。

  莆田林氏,先世有老母好善,常作粉團施人,求取即與之,無倦色;一仙化為道人,每旦索食六七團。母日日與之,終三年如一日,乃知其誠也。因謂之曰:「吾食汝三年粉團,何以報汝?府后有一地,葬之,子孫官爵,有一升麻子之數。」

  其子依所點葬之,初世即有九人登第,累代簪纓甚盛,福建有無林不開榜之謠。

  馮琢庵太史之父,為邑庠生。隆冬早起赴學,路遇一人,倒臥雪中,捫之,半僵矣。遂解己綿裘衣之,且扶歸救蘇。夢神告之曰:「汝救人一命,出至誠心,吾遣韓琦為汝子。」及生琢庵,遂名琦。

  臺州應尚書,壯年習業于山中。夜鬼嘯集,往往驚人,公不懼也;一夕聞鬼云:「某婦以夫久客不歸,翁姑逼其嫁人。明夜當縊死于此,吾得代矣。」公潛賣田,得銀四兩。即偽作其夫之書,寄銀還家;其父母見書,以手跡不類,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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