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工作方案
更新于:2022-04-18 11:01:36
薪資主管職位說明書
工作代碼:(略)
職位名稱:薪資主管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
級別:(略)薪資范圍:(略)
職位說明: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計劃和公司實際狀況,設計具有較強激勵性質的職員薪資制度,并編制公司職員薪資計劃,按工資計發周期提前向財務部報送工資計劃,發放和管理公司職員工資。
工作聯系:上報對象:主管績效與薪資業務的經理助理
監督對象:薪資助理
合作對象:本部門各分管主管和財務部門工作職員
外部聯系對象:地方稅務部門,對口銀行等
工作職責:
1、薪資調查
(1)了解公司職員對目前薪資狀況的滿意程度
(2)分析薪資調查,并作相關分析
(3)根據分析提出合理建議,并上報主管經理助理
2、參與制訂和修改公司職員薪資結構、等級調整規劃和方案
3、制定年度薪資計劃,核算薪資預算總額,并上報主管經理助理
4、計發職員工資
(1)了解發薪周期內職員的績效考核情況,核算獎金和加班費
(2)核算和扣除個人所得稅款額
(3)根據工資計發周期和考績及稅額情況,及時安排月度工資計劃
(4)上報主管經理助理審核
(5)報送財務部核算
5、草擬制訂和修改加班工資發放制度
(1)與績效管理主管合作調查加班工作情況
(2)在主管經理助理的參與下與績效主管和其他部門經理、主管共同草擬加班工資發放制度規范或提出修改建議
(3)報送主管經理助理
6、草擬制訂和修改獎金激勵制度
(1)與績效主管共同研究各種獎金激勵制度
(2)共同調查現有獎金的實際激勵效果
(3)在主管經理助理參與下,會同各部門經理或主管草擬獎金發放制度或提出修改建議
(4)整理意見,報送主管經理助理
7、協助社會福利主管核算年度福利保險預算
8、將各種信息及時報送給信息主管
工作規范:勞動法、個人所得稅征繳條例、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范、公司加班工資發放制度規范、公司獎金激勵制度規范、公司薪資工作管理規范
人事主管職位說明書
工作代碼:(略)
職位名稱:人事主管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
級別:(略)薪資范圍:(略)
職位說明: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計劃和公司業務的實際需要,在績效考核和專業審查的基礎上,向人力資源經理提出公司內部人事調配建議,并具體落實和安排公司確認的職員調配計劃,同時參與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和公司職員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
工作聯系:上報對象:人力資源部經理
監督對象:調配助理
合作對象:本部門各分管主管和其它部門職員交流中心
外部聯系對象:地方人事行政部門和人才中心
工作職責:
1、參與公司人力資源計劃的制定
2、與績效主管共同了解公司職員對目前工作職位的融合狀況
3、就公司職員調配計劃提出合理建議
(1)分析公司職員與現有工作職位的適應情況
(2)與培訓主管共同開展職業發展計劃制定工作
(3)綜合以上信息,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合理修改調配計劃的建議
4、接受職員調配申請
(1)接受職員主動調配申請,核實后,提出建議并上報人力資源部經理
(2)按照公司確認后的申請修改調配計劃,并制定專項調配方案
5、執行調配計劃
(1)按照調配計劃,擬訂具體調配方案
(2)擬寫調配申請報告,并上報人力資源經理審批和批轉
(3)報告批復后,將報告及時報送給調配人員所在部門主管(或經理)和調配接受方主管(或經理)審核
(4)批準后,報送業務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并附送調配申請報告
(5)調配方案批準后,知會調配人員,并進行專題談話
(6)知會調配接受方主管,作好調配接受準備
(7)擬寫調配總結報告
6、調配后,定期跟蹤調配工作情況,了解調配者的工作實際績效
7、作好跨地域調配人員戶籍和暫住人事關系
工作規范:公司調配工作管理規范、各地人事調動規定與行政。
2.人力資源工作方案
為加快企業“調轉促”,全面提升新蕪經濟開發區企業人力資源結構,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現就做好20xx年企業人力資源幫扶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幫扶對象
重點幫扶對象為:20xx年稅收在1000萬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業;20xx年重大項目資產重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業;20xx年引進的5億元以上并在20xx年投產且有用工需求的企業;20xx年簽約并開工建設且有用工需求的企業。
對列為幫扶對象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企業運營實際,半年度調整一次。
企業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辦申請給予幫扶。
二、幫扶單位
經申報,確定參加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工作的單位有:縣委組織部、人社局、編辦、老干局、教育局、農委、檔案局、安監局、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總工會。
入駐縣人力資源產業園的各人力資源公司均可參加幫扶工作。
三、幫扶措施
1.正月初六在市民廣場舉辦春節企業用工大型招聘會,為企業、求職者搭建平臺。
2.發揮縣人力資源市場作用,鼓勵企業積極參加縣人力資源市場開市招聘活動。加快引進人力資源公司,鼓勵其在外駐點,為企業引進各類人才。
3.根據不同企業對人力資源的要求,在各鎮或周邊縣區開展有針對性的小型專場招聘會。
4.幫助企業對接省內外各大專院校及中職學校,開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輸入基地,參加校園專場招聘活動。
5.鼓勵入駐縣人力資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公司帶領企業到全國各地(基地),引進人力資源。
上述幫扶措施,堅持企業用工自主,引導企業用工逐步走向市場化。
四、幫扶獎勵
1.交通費補助:各幫扶單位招入縣外人員,所產生的交通費由縣人力資源幫扶辦據實支付;因引進人員較多確需集中包車來縣的,應提前向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辦備案,由企業自行聯系車輛并支付費用,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辦根據接送路程遠近給予一定的補助,不足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2.職業介紹費補助:招入縣外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幫扶辦按500元/人標準補助給幫扶單位統一安排使用。其中,對招入人員在開發區企業上崗滿一個月的,按30%補助;上崗滿4個月的,按40%給予補助;上崗滿6個月的,全額補助并根據每季度的核查結果相應扣減。
3.食宿費補助:各幫扶單位從事招工人員,外出期間實行食宿費包干使用,參照縣招商人員補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標準執行,費用在本單位據實報銷。
4.通訊費補助:各幫扶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對從事招工人員給予通訊費補助,按200元/人·月標準執行。
各幫扶單位抽調專人從事企業人力資源幫扶工作,并將抽調人員名單報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辦備案,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抽調的工作人員。
5.工作經費補助及獎勵:各幫扶單位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每個幫扶單位年定額補助5萬元工作經費,專款專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單位自籌。各幫扶單位用于企業人力資源幫扶工作的相關費用,據實報銷。
結合全年幫扶工作實績,對各幫扶單位進行考核獎勵,其中設,一等一名,獎勵10萬元;二等兩名,各獎勵8萬元;三等三名,各獎勵6萬元。此外,由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推薦8名先進個人(幫扶單位6名、縣企業人力資源幫扶辦2名),每人獎勵5000元。聯系縣人力資源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的分管縣領導每人獎勵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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